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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RoHS 2.0对有害物质限值的要求与欧盟版本有何不同?

发布时间:2025-05-23人气:

一、管控物质范围差异

中国RoHS 2.0目前管控6种有害物质:铅(Pb)、汞(Hg)、镉(Cd)、六价铬(Cr6+)、多溴联苯(PBB)和多溴二苯醚(PBDE)。而欧盟RoHS指令在原有6种物质基础上,新增了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(DEHP、BBP、DBP、DIBP),共计管控10种有害物质。

二、限值要求对比

1. 镉(Cd)含量限制:

中国RoHS 2.0与欧盟RoHS保持一致,均为0.01%(100ppm)

2. 其他5种物质限制:

中国RoHS 2.0规定铅、汞、六价铬、PBB和PBDE的限值为0.1%(1000ppm),与欧盟RoHS相同

3. 新增物质差异:

欧盟RoHS对4种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制为0.1%,而中国RoHS 2.0目前尚未将其纳入管控范围

三、豁免机制区别

中国RoHS 2.0采用"达标管理目录"制度,仅对目录内产品强制要求符合限值规定。而欧盟RoHS采用"全面管控+豁免清单"模式,原则上所有电子电气产品都需符合限值要求,仅在特定情况下可申请豁免。

四、实施方式不同

中国RoHS 2.0采取"两步走"实施方式:

1. 要求产品标注有害物质含量

2. 对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强制符合限值要求

欧盟RoHS则要求所有适用产品必须符合限值要求,并需进行CE认证。

五、检测方法差异

中国RoHS 2.0依据GB/T 26125标准进行检测,欧盟RoHS则主要采用IEC 62321系列标准。虽然两者技术原理相似,但在具体操作细节上存在一定差异。

六、监管力度比较

欧盟RoHS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,违规处罚力度较大。中国RoHS 2.0近年来也在不断加强监管,但整体执法力度仍在逐步强化过程中。

总结:

中国RoHS 2.0与欧盟RoHS在核心限值要求上基本保持一致,但在管控物质范围、实施方式和监管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。对于出口企业而言,需要同时关注两个法规的要求,确保产品符合不同市场的合规要求。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,预计中国RoHS未来将进一步扩大管控物质范围,向欧盟标准靠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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